忙于在广交会上展示产品、寻找客户的中国参展商们是否注意到:2007年8月11日,是欧盟规定的各成员国将EuP指令(能耗产品生态设计要求指令,2005/32/EC)转化为各成员国法律的最后期限。这对中国企业对欧盟出口相关产品会带来实质性影响吗?这是企业在实际出口签单中需要密切关注的问题。
一、 EuP指令产生的背景
EuP指令2005年7月6日经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通过、2005年7月22日在欧盟官方公告上正式公布、将于2007年8月11日转化为各成员国的法律。
EuP指令是为了贯彻1997年欧盟签署的《阿姆斯特丹条约》中第6条和第95条,“环保要求必须纳入欧盟政策中,以特别关注可持续性发展,并保证适用可行的环保标识要求的产品在欧盟内部的自由流动”。同时,EuP指令所借鉴的理念还有考虑产品整个生命周期对环境影响的“完整产品政策”(IPP,Integrate Product Policy),以减少能源需求并提高能效。
二、 EuP指令涉及的产品
从定义上说,只要是耗能产品及运输能源的产品都包含在EuP指令范围内,而且包括零部件。这里的能源几乎囊括了生活中的各类能源,包括电、水、煤、石油等不可再生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但需要注意的是,EuP指令只是一个框架性的指令,目前并没有产品清单。某种具体的产品是否在EuP指令范围内依赖于豁免清单和逐步推出的具体产品的实施措施。这些实施措施将以欧盟指令的形式发布。目前,只有以下三类产品存在相关的指令,也就是说有具体的实施措施规定,它们是:新建的液体或气体燃料的热水锅炉(92/42/EEC指令),家用冰箱冰柜(96/57/EC指令),荧光灯稳流器(2000/55/EC指令)。
欧委会将分批逐步推出新的指令对实施措施进行规定。目前,已成立了14个产品的项目小组,对实施措施进行研究。
三、标识
EuP指令和其它欧盟指令一样,首先要求的是进口商或生产商在欧盟的代表通过自我约束、自我声明的方式,声明符合EuP指令要求,并加贴CE标识。如果随后推出的实施措施对标识有其它特殊要求,再按相关要求加贴标识。
四、执行和处罚
EuP指令的执行机构在各成员国,处罚也在各成员国。EuP指令只是概念性的规定了惩罚可以采用罚金,禁止销售等方式,并向欧委会通报。惩罚是在考虑到违反程度及产品数量的基础上,有效的、成比例的及劝戒性的。
五、企业的应对措施
一是密切关注欧盟网站上和本企业产品相关的工作组的进展;二是从设计到回收处理中的各阶段,对产品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详细分析;三是对照国际标准,检查上述各环节中产品的各项指标,可能发生问题的,及时寻找解决方案;四是对企业可能面对的不能靠自身力量解决的问题,及时向进出口商会反映;五是加强企业的产品质量控制和企业管理控制系统;六是和进口商提前沟通。 (机电商会) 摘自《广交会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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