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能效标识认证简介
为加强节能管理,推动节能技术进步,提高能源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制定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 此办法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国家对节能潜力大、使用面广的用能产品实行统一的能源效率标识制度。国家制定并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确定统一适用的产品能效标准、实施规则、能源效率标识样式和规格。
能效标识认证是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能效标识管理中心实行网上备案的一种强制管理制度。我国采取强制性能源效率标识制度, 凡列入《目录》的产品,应当在产品或者产品最小包装的明显部位标注统一的能源效率标识,并在产品说明书中说明。
能效标识内容
能源效率标识的名称为“中国能效标识”(英文名称为China Energy Label),能源效率标识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生产者名称或者简称;
(二)产品规格型号;
(三)能源效率等级;
(四)能源消耗量;
(五)执行的能源效率国家标准编号。
实行能效标识的产品如下:
• 计算机显示器
• 复印机
• 储水式电热水器
• 多联式空调
• 家用电磁灶
• 转速可控型房间空调器
• 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
• 冷水机组
• 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
• 高压钠灯
• 自镇流荧光灯
•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
• 电动洗衣机
• 房间空气调节器
• 家用电冰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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